金融產品擔保業務是指委托人在金融產品發行、銷售、交易等資金募集過程中,越秀擔保為其向金融產品購買方或投資方提供的信用擔保或增信服務,在委托人未能履行金融產品約定的相關義務時,按照保函/保證合同承擔相應的履約責任。主要產品為私募可轉債擔保。
私募可轉債擔保是指越秀擔保對滿足準入條件的債券發行人在股權交易所發行私募可轉債提供擔保,以內評AA級及以上企業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為反擔保措施,對債券發行人的可轉債本息兌付行為提供履約保證的融資擔保業務。
擔保對象
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股東結構合法、清晰,公司治理健全,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和納稅,滿足《證券法》發行私募債券的相關規定的企業。
擔保額度
私募債發債擔保額度一般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
貸款用途與期限
擔保貸款的用途為企業經營周轉等。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